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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史记》之赃官列传:夫妻双双被纪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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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七十二年公历十一月十八日,1118,要要要发,市井吉数之谓也。然,常德都督杨懿文,受劾得咎,湘省督察院系之。是日,其妻李湘江,长沙府巡捕副指挥使,同缚,网络沸然。发,非独发财,亦事发之谶耶?
翌日,懿文之胞妹,长沙府宣谕台吏曹主事杨文利,亦双查。彼方致仕,终弗免,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也。
杨懿文者,新华十七年生,三十八年当差,发于长沙府巡捕常员,而后押司、府吏、渐次擢拔,新华六十七年,知娄底府,食大夫禄。七十二年春,迁常德都督,更上层楼。
懿文貌端,凛异之容也。天庭饱满,地阁方圆,山根宽厚,鼻准丰隆,口阔含天,双耳圆轮,为人洁白皙,鬑鬑颇有须,盈盈公府步,冉冉府中趋。乡里赞曰“真贵相也”。
悲夫,麻衣相术,竟尔虞误,汨罗乡杰,蹉跎囹圄。知乎或曰,懿文受缚之时,溺湿中裆,叉离衙署,溲液淋漓。蜚语耶?未知信伪。倘如是,则笑话矣。
论者曰:反腐倡廉,国之大计。是故日有赃官污吏下架,或胥吏、或尚书,弗足论也。然夫妻同日就缚,罕见焉。向闻金兰之拜,皆曰“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”,此口誓尔。今观懿文伉俪,未得同年同月同日生,却得同年同月同日缚,诚铆焊之婚也,固甚,得赋婚庆吉辞欤?因奇之,是为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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